一則“手機導航也違章”的提醒在網上引發熱議。有交警部門明確表示:駕駛過程中,只要手持或操作手機等電子設備,無論是否在使用導航功能,均屬于交通違法行為。
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規定,駕駛機動車時不得有“撥打接聽手持電話、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”。隨著智能手機普及,這一規定在實際執法中已延伸至包括操作導航、刷微信、看視頻等所有需要手持或持續操作手機的行為。
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:
近期多地已啟用高清攝像頭抓拍駕駛時使用手機的違法行為,違者將面臨罰款并記分。安全無小事,養成“車不動,再操作”的好習慣,既是對自己負責,也是對他人生命的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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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29 16:23:41